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藏品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由于文物古建筑博物館自身的特點及管理存在的問題,使其存在著大量的火災隱患。近年來,文物古建筑博物館頻頻發(fā)生火災,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秋季天干物燥,火災事故發(fā)生頻率增高,保護人類文化瑰寶,需要多方共同努力,牢固樹立消防安全意識,掌握必要消防常識,全面筑牢文物古建筑博物館消防安全屏障。
知識一: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文物建筑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文物建筑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統(tǒng)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文物建筑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知識二:建立完善專門機構和專兼職消防隊伍
文物建筑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確定)內設專門機構,或者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當依法建立專職或者志愿消防隊伍,結合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防火滅火訓練。
知識三:嚴格消防設施管理
對文物建筑應根據防火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消防車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給水系統(tǒng)、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確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間距。用于參觀、游覽和經營場所的文物建筑,要切實采取人員的安全保障措施。
文物建筑毗鄰區(qū)域和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擴建或搭建建(構)筑物、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消防道路)。對文物建筑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yǎng)維護和定期檢測,確保使用功能。
知識四:嚴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內嚴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動場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確需使用明火時,應加強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專人看管,必須做到人離火滅。
知識五:嚴格用電管理
文物建筑內配電設備、電氣線路、電器選型、安裝等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備適用的電器火災防控裝置。文物建筑內宜使用低壓弱電供電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和大功率用電器具。確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并嚴格落實使用管理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室內外電氣線路應采取穿金屬管等保護措施。對電氣線路和電器要定期檢查檢測,確保使用安全。
知識六:嚴格危險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護范圍內嚴禁生產、使用、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用于居民生產生活的民居類文物建筑和其他作為住宿、餐飲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產生活需要使用燃氣,堆放柴草等可燃物,要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內,嚴禁使用燃氣,不得鋪設燃氣管線,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應明顯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等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