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城市現代化進程中,城市建設發(fā)展和古建筑的保護一直是一個矛盾的問題,如何保護古建筑與改變城市面貌千篇一律的問題,顯得尤為重要?,F在有兩個問題一直沒有很好解決,一是古建筑的保護,一是現代化城市面貌千篇一律。本文從保護古建筑的角度出發(fā),探討了古建筑與現代化城市融合的問題,并提出古建筑是解決“城市面貌千篇一律”的關鍵。
翻閱我國幾千年的建筑史,獨特純粹,上自文化之精髓,下至生活之細微,無不體現出我們的民族個性。然而在現代化城市建設中,面對舊的與新的之間,現在和將來之間的矛盾,必然導致許多古建筑消失于人們的視線之中,而且這其中不乏眾多珍品。那么,究竟如何才能保留住那些有著重要歷史價值且無法再生的古建筑,又實現城市建設的規(guī)劃呢?面對這一問題,著名的建筑大師梁思成先生早已給出答案,他說:“古建筑絕對是寶,而且越往后越能體現出它的寶貴。但是怎樣來保護它們,就得在城市的總體規(guī)劃中把它有機地結合起來,不能撞到誰,就把誰推倒,這是絕對不行的……城市是一門科學,它像人體一樣有經絡、脈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學地對待它,它會生病的。①”可見只有科學地實現古建筑和現代城市的有機融合才是解決之道。
一、我國古建筑保護現狀
早在二十世紀初,以梁思成、林徽因、劉敦楨為代表的一批學者就從史學的角度以梳理古建筑發(fā)展脈絡的方式,拉開了我國古建筑保護的序幕。但是由于當時處于戰(zhàn)亂時期,很多關于古建筑保護及修繕的方法都未能得到落實,直至新中國成立后,在多次立法的基礎上,結合建筑院校的專項研究,才開展了對古建筑的統(tǒng)計、制定、分析的研究和保護工作,積累下一定的實踐經驗和理論基礎②。接著隨著改革開放,全球化浪潮的影響,我國的古建筑保護吸收了更多的國際理論,在此基礎上不斷地構建起適應我國國情的古建筑保護理論和實踐指導體系。
雖然,我國的古建筑保護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面對城市化進程的發(fā)展,城市建設與古建筑保護之間的矛盾也隨之浮出水面。目前,除了麗江、平遙、鳳凰、閬中等文化古城,得以完整地保留之外,大多數城市都要面對這一矛盾,保存一條文化街區(qū)都已成為難事,其中也不乏一些極具文化價值的古建筑都遭到了破壞。如北京曾擁有一條著名的中軸線,這條中軸線初建于元朝,型定于明朝,延續(xù)至今。其長約7.8公里,以紫禁城為核心向南北延伸,北至鐘鼓樓,南至永定門,貫穿于紫禁城、皇城、內城和外城,兩邊由一系列的建筑物和街道排列組合而成。③但中軸線及周邊區(qū)域排列的部分古建筑已因各種原因建筑被先后拆除,如正陽門目前僅有城樓和箭樓,甕城已拆除等。這些建筑的拆除,影響了中軸線建筑結構的歷史完整性,讓古都北京失去了一些重要標志。
據不完全統(tǒng)計,我國的古建筑數量每年都在減少百分之五以上。和世界其他古老文明相比,中國現存古老建筑的數量和漫長的歷史驚人地不成比例,在歷史上見于文字記載的建筑,能夠保留下來的極少,今天依然能夠使用的更是屈指可數。引起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三個。其一,由經濟開發(fā)引起的古建筑破壞。在經濟效益的帶動下,很多地區(qū)都認識到歷史古跡對招商引資、發(fā)展旅游、提高地區(qū)知名度有重要作用,熱衷于對古建筑的商業(yè)開發(fā),使不少古建筑都變成了商業(yè)街區(qū)。就如南京的夫子廟景區(qū)一樣,原本是古時候莘莘學子為報效朝廷,飽含朗朗讀書聲的貢院;而如今卻是流行性音樂與商販的叫賣聲此起彼伏,不絕于耳,不禁叫人汗顏。其二,保護觀念上未能由點到面。在高樓聳立的現代都市中,偶爾發(fā)現一座古建筑孤身自立其中,除了會令人眼前一亮、倍感新鮮之外,已無法讓人感受到古建筑應有的歷史脈絡了,這主要是因為我們的古建筑保護觀念過多地關注“點”,卻沒有注意到作為“面”的歷史街區(qū)的保護。如此一來只會使古建筑多了幾分商業(yè)化的珠光寶氣,而流失了原來那份古樸典雅的歷史韻味。其三,古建筑技術保護投入不夠。自然環(huán)境對古建筑的破壞是不可避免的,如巖石風化、酸雨侵蝕、日曬蟲蛀等。但是,當前如何將最新的科技成果運用于古建筑的修繕、修補之中,還需要更多學術研究、技術支持、人才培養(yǎng)的投入。就如復旦大學教授葛劍雄所說,保護古建筑是中國自古以來一個沒有解決的難題,隨著現代化進程的迅速推進,中國古建筑保護依然困難重重。④
二、國內外古建筑保護之比較
一直以來,在國外城市建設長期的發(fā)展與演進過程中,十分重視對歷史古建筑及街區(qū)的保護,將其看作是可供人們欣賞的藝術品。而我國的古建筑保護在經過不斷完善之后,雖已形成了以文物保護為中心內容的單一保護體系形成階段、增添歷史文化名城為重要內容的雙層次保護體系的發(fā)展階段以及重心轉向歷史文化保護區(qū)的多層次保護體系的成熟階段。⑤但與國外相比,還有不少可以借鑒的地方。
一方面,在保護方法上強調古建筑保護的完整性、修繕的原狀性。即要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盡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識別性的保護方法等。對歷史街區(qū)的保護,一些國家一般采取規(guī)定保護區(qū)的策略,在保護中采取經濟、社會和綜合措施,充分利用尚有一定歷史價值的老房屋加以修整、改造,使內、外居住環(huán)境得到根本改善。如日本古城京都仿照我國唐朝時期的洛陽和長安城規(guī)劃布局而建,一直以來都褒有“東方傳統(tǒng)文化博物館”的美譽。幾百年來,京都的自然環(huán)境和城市結構始終如初,而且借助分區(qū)的方式,將城市分為自然和歷史風貌保護區(qū)域、市中心新舊和諧混合區(qū)域、城市新功能區(qū)域三個部分,使古建筑和城市建設也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而如今諷刺的是,我國的建筑師想要研究唐宋時期的古建筑時,反而要到日本的京都去才可以。
另一方面,在保護體系上實現立法、集資、管理的三位一體模式。即是在政府的引導下實現與社會團體和廣大民眾的協(xié)力合作。就法律而言,歐洲的一些國家不僅在憲法中對古建筑的保護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還為此制定了專項的法律。而我國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對古建筑的保護略有提及。就資金投入而言,一些國家為減輕國家壓力,努力擴寬思路,成功地引入了私人團體對古建筑的投資。此外,就管理而言,不少國家都很重視對民眾的宣傳,鼓勵民眾參與到保護古建筑的工作中來,最大限度地調動起全社會的力量來保護古建筑。就如法國通過設立“文化遺產日”,免費開放作為博物館的古建筑,并向民眾發(fā)放古建筑名錄,非常有效地宣傳了古建筑的保護觀念,使位居高堂的古建筑保護事業(yè),順利地走向實景民眾。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讓古建筑真正做到能夠融入現代化都市,才是保護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如果只是單純地通過財力物力的投入,把古建筑保護下來,并沒有多少意義,時間久了,好不容易保護下來的古建筑就會被大家遺忘,失去它的價值,很可能就會消失在不經意間。
三、古建筑是實現城市特色的關鍵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的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工作都進行得如火如荼,僅短短二十幾年間,就完成了西方國家歷經200多年才實現的現代城市化水平。一座座嶄新的城市神話般地崛起,還沒有來得及深思熟慮,全國就已經有3億多人口走進城市,200多億平方米的新房拔地而起;還沒有來得及品頭論足,全國的城市已經是翻天覆地、舊貌換新顏了。然而,與城市規(guī)劃者的理想相反,規(guī)劃所至,大多數城市的面貌并未變得更加令人滿意。放眼望去,像同一條流水線上生產的樣板工程一樣,所有的新城看起來極其相似,高樓、高密度、大廣場、寬馬路,千城一面,各自的歷史個性蕩然無存。
今日看來,古建筑與現代城市融合的關鍵就是要借助古建筑的保護解決“城市面貌千篇一律”,實現特色化的現代城市。每座城市都應有自己獨特的魅力,而這種魅力就來自于獨特的建筑,它們是北京的四合院、安徽的民居、福建的土樓、陜西的窯洞……古建筑不是包袱,而是財富,是這座城市的歷史和文化的載體,是城市的價值,保護好它們,就是保護了城市自己獨特的那張臉。上海的石庫門就是借助古建筑實現特色城市的典范。由于城市的不斷發(fā)展,昔日風光顯赫的石庫門早已不能滿足居住需求而漸漸淡出歷史舞臺,曾有專家不無憂慮地預言:二十一世紀,上海將見不到原汁原味的石庫門了。因此,建筑設計師們力求從保護歷史建筑的角度、城市發(fā)展的角度以及建筑功能的角度作多方面考慮,要把新的生命力注入這些舊建筑,以符合新世紀消費者的需求。建筑設計師們最后決定,南部地塊以現代建筑為主,石庫門舊建筑為輔。北部地塊以保留石庫門舊建筑為主,新舊對話,交相輝映。
我們不能把所有的古建筑通通都放到博物館里供起來,想要真正長久地保護好老建筑,就要在保留其特性的基礎上,按現代人的要求對它進行改造,增添一些新的元素,讓它的價值體現出來,并得到提升。就像上海新天地一樣,讓外國人看了覺得很中國化,中國人看了覺得很洋派,上年紀的人感到懷舊,年輕人覺得時尚,每個人在這里都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覺,那才叫真正意義上的保護與發(fā)展。
古建筑的保護和新建筑的營造,都應該因人而存在。只有“以人為本”,才能在建筑的新生與消亡之間,得失均衡,實現完美。